南昌市“四字诀”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31.10.2013  17:54

近年来,南昌市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工作之一,采取了“关、筹、治、规”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序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使全市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的同时,也较好解决地灾隐患,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关。市政府开展了以梅岭风景区为中心的西山地区采石场整顿和规范工作,关闭了45家破坏生态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关闭企业比例为90%。

筹。为解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复绿的资金筹集难题,该市从采石场采矿权公开出让价款中提取20%,建立政府矿山环境治理基金;对新设的采石场,由采矿人上交恢复治理保证金;此外,还争取到国家财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200万元。

治。该市积极推进废弃矿山复绿工作,成功实施以昌北采石基地大吉岭采石场治理工程、梅岭建材加工厂采石场等为代表的废弃矿山治理工作,通过削方、填土、植树、种草等措施,使昔日凹凸不平的秃头山重披“绿衣衫”。

规。为统筹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复绿工作,该市出台了“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在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秃头山”治理任务和植被恢复。方案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要求,对在生产的矿山,由采矿权人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实行边开采边恢复治理。对于“无主”的山头,由矿山所在地的县区政府和管委会负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