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四轮驱动”打造社区物业管理升级版

10.01.2017  00:01

  

  2009年以来,平顶山市不断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全面构建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物业管理区域等五级物业管理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选举备案制度、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制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积极培育物业管理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用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集约化打造社区物业管理升级版。

  一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业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管理主体作用和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细化现有的物业管理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指导、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监管和行政服务“组合拳”,以政务云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和政务客户端为载体,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照法定职责和本市相关规定,合理配置事权,明晰本辖区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物业管理各方主体权责,重点规范物业企业监督检查行为、物业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备案行为、专项服务委托行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行为、物业纠纷法律服务行为等,共同营造社区物业管理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高效规范的行政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开展物管星级评定,带动服务质量标准化。借鉴原有的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定和省级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创建经验,依据有关地方标准,市房管部门会同市质监部门依法依规制定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制度,由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质监部门对于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全部在管物业项目探索实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和动态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三是依托企业应用平台,推进物业管理智慧化。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移动支付、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整合物业管理区域居民、房屋、设施、服务及市场需求等信息,完善智慧云物业、公务云物业、宜居云物业、商务云物业等应用平台功能,统筹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等资源,构建面向居委会及居民小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市场服务企业的智慧物业应用体系。大力实施“互联网+物业服务”专项行动,提高现代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实现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智能化,大力发展新型物业服务、社区服务,着力发展共享经济,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宜居水平。

  四是打包选聘物业服务,提高社区物管集约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充分吸收部分社区采取新旧住宅小区合并为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的实践经验,结合本市老旧楼院多而分散、绝大部分无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实际,以一个城市社区作为一个基本单元,在剔除辖区内已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成规模居住区或小区外,可按规定由居民委员会在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依法依规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步施行服务星级评定,推进居住区或小区星级物业管理服务社区全覆盖,并依托云物业应用平台加快智慧社区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品质生活需求。

摘自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01.03 平顶山市房地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