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部署推进“三单一网”工作

23.03.2015  20:02

  近日,市城管委根据省、市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南昌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三单一网”)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 “三单一网”工作。

   加快职能转变  加大放权力度  规范权力运行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市政府推进“三单一网”工作具体要求,市城管委以推进 “三单一网”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城市管理职能转变,加大城市管理放权力度,规范城市管理权力运行和行政行为,创新城市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城管。

   办事一张网  服务零距离      监管无缝隙

  市城管委“三单一网”工作主要有清理行政职权、编制行政权力清单、编制行政责任清单、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便民服务事项、完善政务服务网、创新企业市场监管投诉等七个方面。

  市城管委将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城市管理行政权力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履权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在政府服务网和市城管委门户网站上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职权”。并以清单为依据,依托我市现有行政审批服务网,公开透明,实现城市管理“办事一张网,服务零距离、监管无缝隙”。通过“三单一网”建设,促进该委深化改革、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编制权责清单  清理服务事项  升级门户网站  完善举报平台

  市城管委将本着“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梳理城市管理行政权力,除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不再进行重复清理外,加快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等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形成权力清单;按照“权责要匹配、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逐项细化责任,明确责任事项、责任岗位、责任设定依据等要素,建立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城市管理责任清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由该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各处(室)和委属各单位配合,确保在2015年6月底前晒出该委行政权力清单,2015年9月底前晒出该委责任清单。

  制定全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该委发展规划处负责,按照市发改委的工作部署,力争2015年9月底前制定该委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文件。

  清理全委便民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清理由该委审批服务处负责,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部署,参照省政府制定的《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和《便民服务事项填报操作指南》,全面梳理该委承担的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公共职能,确保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录入、审核等工作。

  升级市城管委政务服务网。由该委信息处负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借助政府服务网建设资源,升级完善市城管委门户网站,搭建好以政务云建设为基础的城市管理大框架、大平台,采用统一的承载网络和应用标准、统一标准规范和身份认证、统一申请窗口和服务方式、统一页面设置和版面风格,集中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廉政建设和投诉举报等功能。

  完善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由该委环卫处牵头,按照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以“试点先行、由点及面、放管并重、宽进严管”为原则,突出信用机制,进一步整合优化全委各职能部门投诉平台功能,完善该委涉及企业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并主动接入我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实现“统一接头、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

   精心组织  强力推进  密切合作  动态管理

  加强领导、强力推进。“三单一网”工作是推进城市管理治理现代化、加强城市管理队伍自身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委成立以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单一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该委政策法规处,负责该委“三单一网”工作的沟通协调和督促办理工作。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城管委委属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该委“三单一网”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时间推进表,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机构和人员,周密部署,加快推进实施该委“三单一网”工作。

  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市城管委委属各单位(部门)在开展“三单一网”工作时,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国家、省、市级层面的实施动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交流经验,集思广益,全方位、多角度地听取意见、共同研究和共同编制,确保该委“三单一网”工作涉及的每个事项都符合法律规定。

  完善机制,动态管理。建立全委权责清单运行模式和动态调整机制。各工作任务牵头处室配合市政府相关牵头部门建立“三单一网”运行监管模式和流程,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执法依据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变化,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定期修改完善,按程序确认公布,确保城市管理职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城市管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