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委副书记王林云对民族宗教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10.06.2015  17:44

  日前,赣州市委副书记王林云对赣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地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江西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齐心协力把我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做得更好。

  王林云在批示中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赣州市为实现振兴发展“五年上台阶、八年大跨越”目标奠定更加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要全面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扎实工作,保持优势,打造特色,突显亮点。广大民族宗教工作者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尽职尽责,有为有位,积极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赣州市民宗局  陈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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