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委召开部分县区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集体约谈会

05.05.2017  00:01

  5月4日上午,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殷美根就去年11月下旬以来南昌市开展的扶贫领域和作风建设两个专项巡察情况,对被巡察的5个县(区)委书记、6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殷美根强调,巡察是政治体检,是落实廉洁南昌建设要求的具体行动。各被巡察县区、单位党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必须严肃对待,以强烈的担当抓好问题整改,以坚定的态度严明纪律规矩,以高度的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要运用好巡察成果,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量开展、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伟柱通报了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并对抓好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要求。市委常委邱向军,市纪委副书记寇立群参加约谈。

  殷美根在约谈时指出,要以强烈的担当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要正视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委、市直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一个一个解决好。要强化举措,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并注重从制度和监管上查漏洞,建章立制,扎紧 “笼子”,杜绝后患。要高位推动,被巡察县(区)委、市直单位党组织对整改工作负主责,必须专题研究、制定措施、分解责任、抓好落实。

  殷美根强调,要以坚定的态度严明纪律规矩。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警醒。纪律教育要常态化,以“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主要内容,常态化对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纪懂纪,知敬畏、明底线。执纪监督要动真格,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发现违纪苗头马上就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查处违纪要下狠手,对触犯纪律的,及时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调整;对少数严重违纪的,及时给予重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以高度的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考虑,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要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位,使压力一层一层传下去、责任一级一级扛起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把党建工作推进到位,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遵守选人用人规定,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基层组织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作用。要把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做到提高站位抓落实、突出重点抓落实、改进作风抓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吴伟柱要求,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各地各单位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定期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整改中的困难。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被巡察县区委、市直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将自己摆进去,对属于自身的问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对属于下级的问题,要将整改责任压下去,做到谁的问题谁整改。要建立台账、销号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逐一制定、落实标本兼治的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都整改。要严肃查处、严厉追责。对巡察组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要支持县区纪委、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严密调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查办的案件,凡涉及监管部门人员失职的,要落实“一案双查”,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限期整改、加强督查。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市巡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线索办理情况要进行跟踪督办,检查评估,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去年11月下旬至今年1月上旬,市委组建四个巡察组,对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十二五”期间、“十三五”以来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今年3月2日至4月10日,又组建六个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人防办、市林业局、市安监局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项巡察。巡察工作结束后,市委“五人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工作情况汇报,巡察组向有关县区和市直单位作了反馈。(南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