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委部署开展《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09.11.2015  18:42

  日前,中共宜春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称《准则》和《条例》),就全市开展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通知》要求,要认真组织《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安排,把宣传两部法规作为当前思想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要对《准则》和《条例》各项条文熟记于心,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唤醒党员党章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各级纪委、组织、宣传、文化、广电、党校、讲师团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谋划,各司其职。要通过举办党委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答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各级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及时将《准则》和《条例》列入教学计划。市委将适时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讲活动。

  《通知》强调,要联系实际、以学促用,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的试行工作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工作等结合起来,深刻反思组织和个人在思想道德、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好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觉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查。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准则》、《条例》和省委“二十条”列为全市科级干部党纪知识考试、干部任前考核和廉政考核的必考内容,今年的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都要考测党员学习情况。市委和市纪委将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学习贯彻不力的,要通报并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宜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