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我市对黄标车、无标车实行全天限行

04.07.2016  11:09

  昨日记者获悉,我市下发相关通告,自2016年8月1日起,对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由每天7:00-22:00限行延长为每天24小时交通限行,实行限行的区域、限行的车辆保持不变。

  限制通行区域具体为:庐山南大道(不含)、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祥云大道(不含)、枫生快速路(不含)、碟子湖大道(不含)合围的区域;八一大桥、南昌大桥;青山湖大道(不含)、青山湖南大道(不含)、解放西路(不含)、洪城路(不含)、抚河中路、抚河北路、沿江北大道(沿江北大道的英雄大桥桥下至富大有路不含)、富大有路(不含)合围的区域。限制通行的车辆包括,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另外,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用途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韦小宏 记者 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