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瑶湖黄家湖流域综合治理

18.11.2014  14:00

   禁止在瑶湖流域范围内开设排污企业

  

  记者获悉,我市将开展瑶湖流域、黄家湖流域综合治理,禁止在瑶湖流域范围内开设造纸、漂染、塑料等违法排污企业,停止黄家湖水面养殖。

  据了解,瑶湖流域范围内禁止新建养殖场,已建成的养殖场必须按规范要求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2年内逐步搬迁养殖场。对昌东镇和麻丘镇临湖村庄实施有效的环境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地改水改厕,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进行合理处理处置。同时,与瑶湖水产场签订“人放天养”合同,禁止在瑶湖水体投放对水质有严重破坏和有害积累的人工饵料、饲料、肥料和药物等物质。引进四干渠活水注入瑶湖,并在瑶湖出水口开闸放水,放水量与四干渠进水量相当。

  此外,我市还将开展黄家湖流域综合治理,全面完成黄家湖周边养猪场的整治搬迁,加强对周边范围违章建筑的控制,将舍里甲周边和庐山南大道西面环境整治提升与瀛上村改造工作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将华东交大理工学院、江西政法干部学校以及周边楼盘的生活污水进行截流并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让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黄家湖。我市将尽快启动黄家湖水产场的改制工作,停止黄家湖水面养殖。(查晟 记者 廖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