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局突出“四个重点”整治药品流通秩序

29.08.2014  18:12
      今年以来,瑞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挖掘药品安全薄弱环节,严格依法监管,突出“四个重点”,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的经营秩序,确保市民用药安全。     

      一是深入整治违法药品广告。针对药品违法广告投诉不断,屡禁不止的现状,组织专门力量,对经营广告药品的“重点户”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检查频率,发现违法广告药品果断采取自动下架和暂停销售措施。

      二是推动企业进行新版GSP改造。组织药品零售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新修订GSP的培训,重点培训新条款内容,要求企业做好新修订GSP的筹备工作,督促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全面提升软硬件建设。

      三是继续做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通过登陆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网查阅数据,重点检查企业对基本药物赋码产品核注核销、数据上传和问题药品追溯开展情况,确保用药安全的同时,积极有效利用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对日常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四是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为重点,加大药品流通市场巡查力度和频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重严肃处理。(瑞昌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