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向“软腐败”开刀 打造“廉洁有为”工商队伍

12.09.2014  11:02

  不作为、不担当、求太平、推诿扯皮、耍滑头等“软腐败”现象是影响政府效能的“慢性病”。为治理这一“顽疾”,市工商局将在全系统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廉洁有为的决心,向“为官不为”、“为政不廉”开刀,促进机关效能显著提高,努力营造工商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直面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对照《南昌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市工商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工商部门在作风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不作为、不担当、求太平、推诿扯皮、耍滑头、贪图享受、追逍遥等“软腐败”现象,以及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庸懒无为、纪律松弛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敢于“直面问题”才能走好“群众路线”。市工商局把开展好“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延续,作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下回分解”的有力抓手。面对存在的问题,该局强调做到“三个再”的要求,即思想认识要再深化、工作力度要再加大和责任意识要再强化,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以“三铁”精神狠抓作风效能建设

  针对机关不守纪律、不听指挥、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玩手机游戏,炒股;在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遇见困难绕着走,推诿扯皮,不敢碰硬,对工作能拖则拖,能推则推等问题,该局将以铁的要求抓队伍,建立健全作风效能问题实名通报机制,严格落实作风效能问题相关领导负连带责任机制。

  市工商局成立了“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开展督导检查,以铁的手腕抓落实,绝不姑息。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南昌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同时,以铁的纪律整风肃纪,完善举措。通过专项治理发现问题、严格问责后,在执法办案方面,出台《办案工作“十不准”》、《规范执法办案工作若干意见》等制度;在行政许可方面,制定《违反行政执法纪律的暂行处理办法》、《优化窗口服务 提升群众满意度实施方案》等制度;在效能建设方面,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八项规定“十个严禁”》、《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把整治“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作风建设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工商局明确提出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局党组直接领导下开展,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自身在“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待作风问题,出重拳、下猛药,真抓实干,敢做得罪人的事,做到有什么问题、改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

  该局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明确职责任务。局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制度,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廉洁自律。严格履行“一把手”述职述廉、纪检组长约谈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扎紧制度的“篱笆”,切实让制度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作风问题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该局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干部“不在状态”的现象,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通过明察暗访、组织专项检查、日常跟踪督查、集中曝光等形式,坚决予以纠正,不断提升作风建设的实效性。同时,该局推行“服务零距离、受理零推诿、办结零超时、工作零差错、违规零容忍”工作标准,坚持木鱼常敲、警钟常鸣,持久抓、见长效的工作机制。

  目前,2000本《南昌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责暂行办法》手册已经分发到市工商系统每位干部职工手中,做到手不离册、册不离身、入脑入心,警钟长鸣。(龚涛 熊榕 本报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