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总“四个到位”给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

18.06.2014  19:19

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全市工会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领导小组,由市总主席任组长、常务副主席和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各县(区)总主席、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主席为成员。同时,将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以考核施压力、促动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宣传造势到位。精心编写了劳模创新工作室典型材料,宣传先进事迹。召开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现场交流推进会,总结推广经验,有效地提高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知名度。

经费保障到位。出台了《抚州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实施办法》,对每个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市总一次性扶持1万元;对每个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市总一次性扶持5000元。市总预算安排1  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

规范创建到位。为了推动劳模创新工作室规范有序发展,市总结合实际,做到劳模创新工作室标志明显、场所规范、设施齐全、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台帐详实。同时,狠抓“三个管理”,细化程序管理,加强过程管理,突出效果管理,不断推进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