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打好“组合拳”动态监测与监管土地市场

23.01.2014  16:08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系统平台,结合土地批后监管提高土地供地率和利用率专项行动、盘活低效用地和清理闲置土地等专项工作,打好信息公开、低效土地盘活、监管评价、项目申报四项“组合拳”,切实加强土地市场批、供、用的动态监测与监管,全面提升土地供地率和利用率,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2013年,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荣获“全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先进单位”。

信息公开。一方面公开成交结果。每一宗土地成交后,做到每宗土地公开出让均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宜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介及时发布出让公告。另一方面施工现场公示制度。统一制作建设项目用地公示牌,将项目批准用地面积、四至位置、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投资强度、产业定位情况等内容纳入公示信息,公示牌统一悬挂在施工现场,接受社会监督。

低效土地盘活。依据监测和监管平台,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低效利用土地盘活专项行动,出台了《低效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办法》。坚持以用为先,分类处置,坚持“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的原则,采取协议收回、强制收回、重新出让、“腾笼换鸟”、征缴闲置费、限期整改、督促开工、增加投资额度等方式,做到依法依规友情妥善处置。据统计,两年来全市共收回闲置与低效利用土地108宗,面积15475.347亩;盘活闲置与低效利用土地25宗,面积5051.62亩。闲置土地处置率达99.9﹪,供而未用土地开工率达80﹪以上。

监管评价。建立土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建成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土地利用动态长效监管。利用土地监管系统,组织开展工业园节约集约示范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着力形成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机制。加强对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贡献率等指标的检查考核力度,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袁州医药工业园项目规定容积率达0.8(平均二层)、1.2(平均三层)、1.6(平均四层)的,分别奖励厂内基础设施5000元/亩、1万元/亩、1.5万元/亩。奉新县规定凡入园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厂房建设容积率达到要求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建设第二层厂房,县财政每平方米奖励30元,第三层每平方米奖励50元。依次类推,每增加一层,奖励标准提高20元。

项目申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打造阳光地产。从2010年起,依托动态监管平台,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后监管,对房地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实行申报制度,土地受让方在项目开工、竣工时,以书面方式向出让方备案。凡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的,受让方须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出让方申报延迟开工、竣工的具体事由并作出说明。依据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将相关内容及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测监管系统,实现土地开发利用信息备案。同时,建立和完善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工业、商住项目用地标准。2011年以来,全市合同约定应开竣工项目,到期开工率达95%以上,到期竣工率达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