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委员会会议召开

23.01.2015  11:03

   截至1月22日10时大会共收到提案318件

  1月22日下午,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委员会会议在市政协四楼专委会会议室召开,提案委员会委员审议了《政协南昌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收集和初审情况的报告》(草案)。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改革发展稳定主题,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截至1月22日10时,大会共收到提案318件,其中委员个人提案246件,政协各参加单位集体提案72件。按类别分,宏观经济方面的提案8件,占2.5%;工业交通方面的提案21件,占6.6%;农林水利方面的提案16件,占5%;财贸金融方面的提案10件,占3.2%;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提案129件,占40.6%;科技教育方面的提案41件,占12.9%;医卫文体方面的提案36件,占11.3%;社会保障人事方面的提案22件,占6.9%;民主法制方面的提案26件,占8.2%;党群统战方面的提案9件,占2.8%。

  根据《政协南昌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南昌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大会提案组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初步审查。从总体看,本次会议提案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其中大部分提案能够紧跟新形势,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推进法治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问题展开,反映出委员们更加关注改革发展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更加注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饱含了委员和各参加单位的心血和智慧,体现了人民政协的自身特点和组织优势。

  大会闭幕后,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在市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下,严格把握提案审查标准和程序,在与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初审提案进行认真复审后立案,并向市政协常委会议提交《提案审查情况报告》。对立案的提案,将在规范整理后,本着“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向提案者反馈。对本次大会提案收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提案,将与会议期间收到的提案一样,经审查立案后,及时转交办理。(谈水泉 刘伟 记者 吴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