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政府下达国有林场改革目标责任书

16.10.2014  11:10

10月9日,九江市政府向修水县等11个县(市)人民政府、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别下达《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期限为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县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各项工作。

二是严格目标和任务考核。要按照《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2014年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林场改办字[2014]1号)制定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即:“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以及“六个到位”,作为考核改革工作全面完成的主要依据。完成林场性质界定任务、完成国有林场职工全部进社会保障工作、完成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筹措改革资金,化解历史债务、积极创新国有林场经营机制。

三是加强资源保护,确保社会稳定。要求在改革期间,各县辖区内国有生态林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要严格管理国有林场林地,防止违规违法占用、侵占、调拨国有林场林地。严禁超限额采伐和各种形式的滥砍滥伐,严禁以变卖森林资源为代价换取改革资金。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