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出台文件对供销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27.05.2014  09:57
          5月14日,宜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意见》表明: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作为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资金,并且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也要设立引导资金,丰城、樟树、高安不少于100万元;袁州、上高、万载、奉新、宜丰不少于80万元;铜鼓、靖安不少于50万元。同时,各县(市、区)要落实淡季化肥储备财政贴息制度,丰城、樟树、高安每年安排不少于30万元;袁州、上高、万载、奉新、宜丰不少于20万元;铜鼓、靖安不少于10万元,贴息资金要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化肥市场供应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