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政府认真部署全市质量工作督查活动

28.03.2014  17:3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做好质量工作,3月27日,吉安市政府组织召开质量兴市工作协调会,对《2013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督查评分细则》继续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吉安市政府对组织开展好2013年全市质量工作督查活动十分重视,市政府领导多次在会议上进行了强调。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评分细则,认真、扎实、高效地完成本次督查任务。
  据了解,本次督查工作由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7个督查组在4月1日至4月5日集中进行。督查组将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于4月15日前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督查评分情况报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审定后,市政府将对得分前三名的县(市、区)政府予以表彰,对得分不满600分或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