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斥资补助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

27.06.2016  09:49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市财政下达107.5万元,全力支持淘汰改造我市限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作。

  据悉,根据各县区工信委(经发局)、环保局、财政局审查,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现场核实,市财政对按期淘汰改造我市限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的企业给予补助,全力支持淘汰改造我市限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作。此次补助总金额为215万元,市财政下达107.5万元,从排污费和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中分别按75%和25%比例列支,各县区财政承担剩余107.5万元补助资金。记者了解到,我市对查实的131台在用高污染燃料锅炉下达了淘汰改造通知,并进行督导,确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