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在吉安市、新干县开展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立法调研

17.03.2014  11:57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3月4日至6日,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卫生厅的有关负责同志就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赴吉安市、新干县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在当地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对法规草案修改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如医疗纠纷化解的措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组成,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协商调解的监督等问题,征求了当地综治委、政府法制、法院、公安、司法、卫计、财政、民政、信访等部门,市、县人大代表,医疗机构、医患纠纷中患方以及律师代表的意见。 (供稿/摄影:黄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