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本月起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22.12.2015  08:53

近日,从景德镇水务公司获悉,经过10月23日景德镇市发改委听证会听证,并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景德镇市城市供水价格于12月1日调整到位。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由1.10元/吨上调0.19元(含水资源费,下同),一级居民用水价格为1.29元/吨;根据第一阶段的实施情况,再确定由1.29元/吨上调0.19元,即一级居民用水价格为1.48元/吨。
  每户5人以下(含5人)居民一级用水量为30吨/月,居民二级用水量为31-50吨/月,居民三级用水量为51吨/月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每月每级用水基数可相应增加5吨。
  同时,根据我市三类用水的比价关系1:1.5:5,非居民用水(工业、经营及行政事业)每吨上调0.62元,为2.22元/吨;特种行业用水每吨上调1.50元,为7.00元吨。

据测算,对一般家庭来说(月基本平均用水量12吨),水价改革方案实行后,月用水支出涨幅为2.28元。推行阶梯水价后实行用水量越多、水价越高、缴费越多的原则。同时,此举措能有效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增强居民节约用水意识,有利于减少浪费水资源的现象,有利于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实行新水价后,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暂按居民一级用水价格执行。景德镇水务公司还将的低保户、三无人员、特困户提供免费用水量5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