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检察院“三个结合”服务平安樟树建设

29.08.2014  17:18

今年以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服务平安樟树建设,连续被评为樟树市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做社会安定团结的“减压阀”。一方面,该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严重干扰经济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非法传销活动、集中赌博活动、涉毒、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案外调解、疏导工作,对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从源头防止和减少社会消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相结合,做化解社会矛盾的“灭火器”。该院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积极融入群众生活,坚持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处理案件,又解开群众“心结”,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密切检民关系。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督,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摸清了全市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了矫正台帐,并按照“五管一”的要求,定人定位对矫正对象进行帮教,既有效防止了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又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法律帮教与法律宣传相结合,做法制社会建设的“传声筒”。该院通过散发《法律服务200问》、检察基本职能等宣传资料、开展法制讲座、担当法制副校长、等方式,送法进学校、进农村(社区),营造学法、用法、知法、守法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法治樟树建设。(顾志强)

供稿:樟树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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