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检察院四举措增强刑罚执行监督成效

25.06.2015  17:42

近年来,井冈山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通过扎实采取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章立制,增强监督的规范性。为有效提高驻所检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该院结合创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要求,重新梳理整合,细化制定了每天必做的日常检察制度,做到流程管理和规范创建两手抓、两促进。针对工作内容多、人员紧的实际,确定由内勤统一汇总建立台帐,明确工作专人制,实现了具体工作的具体化和细致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派驻检察室“岗位责任制”等,使驻所检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深入现场,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是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主要途径。工作中,该室坚持深入到有关职能科室、监区及服刑人员的学习、生活现场,零距离了解服刑犯的现实思想、改造表现,将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的表现作为法庭量刑的酌定情节,有效的维护了监室秩序的稳定。

三、依法有据,增强监督的原则性。坚决打击牢头狱霸历来是维护监管秩序的最有效手段。该室在工作中注重对禁闭室、重点监区等重点部位进行检察,并逐一找病犯、禁闭犯、严管犯谈话了解其原因,如发现事态严重、处罚不公等重大情况,坚持刨根究底,弄清事情原委,对重大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有据地提出原则性的监督意见,坚决打击牢头狱霸,确保监管秩序的稳定。

四、善始善终,增强监督的连续性。在整个刑罚变更执行的诉讼程序中,该室坚持把检察监督贯穿于全过程,既做好事前、事中监督,又做好事后监督,延伸监督触角,防止患得患失,增强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对刑罚变更执行后罪犯的表现进行跟踪监督,对确有违法违纪事实以及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条件消失的,及时建议收监执行,确保监督工作依法有效。(尹权)

供稿:井冈山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