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正式设立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3.10.2016  15:07

为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水利部以及省、市政府质量工作要求,2016年9月19日,鹰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鹰编发【2016】43号文件同意设立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鹰潭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市水利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针、政策;二、归口管理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指导县(市、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三、按分级管理原则,对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督;四、参与受监项目的质量事故分析;五、组织培训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

鹰潭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正式设立,将进一步强化政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职能,有效改善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上长期存在的“有机构无编制、有人员多兼职、工作难开展管理难落实”的现状,对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