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九江七里湖互通枢纽桥下,有人挖坑建房

10.01.2014  13:21

建设方:在搞绿化建设,会及时回填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近期有施工队在九江二桥连接线七里湖互通枢纽桥下大兴土木,挖地基建房屋。据了解,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是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市民担心施工会危及桥梁的安全。1月6日,施工方向记者解释:他们正在按要求进行绿化建设,考虑到地下浅层有少量石方需要挖出换填种植土,便进行了少量的表层土方刨挖,取出石块后会及时进行回填。由于开挖浅、土方量小、回填及时,不会对大桥带来任何安全隐患。

 

开挖的深坑离桥墩很近。

记者调查:开挖的深坑距离桥墩不足十米

1月6日,接到报料后记者立即驱车前往七里湖互通枢纽桥下。进入环湖三路,远远就能看到桥下放着三台大型挖掘机,车辆往现场运输建筑材料,手拿卷尺、图纸的施工人员来回穿梭,一片繁忙景象。

记者看到,桥墩附近堆放着大量新鲜泥土,地上有不少横七竖八的白色石灰线,预示着这片土地已在建设规划之中。在桥墩距马路之间,一座新浇筑的水泥墩浮出泥土,水泥墩的后面还开挖了一个长方体深坑,最深处至地表下约3米,离七里湖互通枢纽桥墩不足10米。

现场类似这样长方体深坑有三处,大小、深浅不一。工地附近有不少市民围观,他们都在打听这是什么工地,要建什么项目。市民朱先生表示,挖得那么深,离桥墩又那么近,会不会影响桥墩的受力?桥梁的安全必须要得到保障。

11时许,在七里湖互通枢纽桥下的施工工地,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正在对施工方野蛮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据在场的执法人员介绍,《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高速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外缘以外30米为建筑控制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6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路政执法人员说:“我们跟工程项目部(八里湖新区管委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过交涉,并到现场制止工程队违规施工,工程队非常不配合。

施工现场有一座简易板房,没有显示任何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记者打算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却遭到拒绝。记者拍照时,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扬言要砸掉记者的相机,并多次怂恿工人试图将记者拖离工地。

施工单位:是绿化建设,并非建设房屋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这样危及桥梁的工程是谁批准的?

为此,记者来到施工方承建单位,并跟该单位的宣传部门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了解了现场情况后再给记者回复。

当天17时,记者接到回复称,他们正在建一个绿化工程,当时施工方正在按要求进行绿化建设,考虑到地下浅层有少量石方需要挖出换填种植土,便进行了少量的表层土方刨挖,取出石块后会及时进行回填,并非建筑房屋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物。由于开挖浅、土方量小、回填及时,不会对大桥带来任何安全隐患。(记者吴业园/文 欧阳海员/摄)

来源: 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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