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可凭身份证查询名下房屋信息

12.01.2015  02:07

        新华网福州1月11日电(记者宓盈婷、林凯)记者从福州房屋登记中心了解到,从2015年起,该市房屋登记信息自助系统开始试运行。市民如需查询个人房屋登记信息或打印房屋抵押、冻结信息证明,可在自助设备上完成。

        据了解,该系统查询内容为福州市本级(不含辖县市)的个人房屋登记信息和房屋抵押、冻结状况信息;查询结果加盖“福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房屋登记信息查询专用章”。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二代证可自助查询并打印个人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可自助查询并打印房屋抵押、冻结信息证明。

        使用居民身份证查询房屋登记信息,要求在进行房屋登记时使用的是该居民身份证姓名和证件号。对于使用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等进行房屋登记或身份证号重号、错号,同一姓名存在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身份证件,查询结果超过5条,电脑系统无法自动判断房屋是否已过户或已拆除等情形,系统将不打印具体查询结果,提示到查档窗口查询。出现这种情形,申请人可凭提示单到查档窗口受理。

        申请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咨询现场工作人员,或到档案馆窗口补充查询。

        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提醒,申请人应该依法依规查询及使用查询证明,严禁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违规查询他人名下房屋信息,严禁将查询结果非法传播或用于不当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