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欲熔炼硬币打首饰 民警普法及时制止

05.01.2015  23:21

“有人用硬币加工首饰!”1月4日下午5点左右,分宜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电话称:在分宜县商城附近,有两名外地摊贩现场将硬币熔炼成各种首饰,请民警速来处置。

在商城东门街边,民警发现了两名加工首饰的男子。在他们面前的玻璃箱里放着各种饰品,戒指、手链、项链、脚链、耳环等,箱子的一角还摆着一角、五角的硬币,四周挤满了前来加工首饰的顾客,还有一些看热闹的小学生。

“这戒指是什么做的啊?这么亮。”一名市民询问着摊主。“用硬币打的,永不褪色,越戴越亮。戒指10元一个,手环30元一个。”操着湖南口音的一男子赶忙介绍说,一般两枚硬币就可以打一个戒指,五枚硬币能打一个手环,如果顾客自己拿硬币来加工,则另计加工费。

民警发现,一名女子刚从副食店里换来一大把五毛钱的硬币准备加工首饰。民警当即阻止该名女子,并现场为市民进行普法教育。用硬币打造首饰,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在人民币上打孔、剪割、熔炼等9种行为均属违法。对于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随后,民警将摊主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