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助4.4万元

06.11.2014  10:56

    记者昨日从南昌市政府获悉,《关于南昌市私人领域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通告》近日下发,南昌将补助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据悉,此次市级财政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照销售价格扣减国家、省级和市级补助后支付。

    据悉,市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对象为汽车生产企业或委托销售单位(不向南昌市以外地区拨付资金)。补助条件需满足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符合国家和《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所购置车辆已纳入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并经市科技局批准、备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期限。

    南昌市新能源汽车购置补助标准分车辆用途和车辆类型,其中私人、租赁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助标准为4.4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250>R≤150),补助标准为3.6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150<R≥80),补助标准为2.5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助标准为2.4万元/辆。

    个人购买新能源车补助程序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委托销售单位在车辆销售后凭行驶证、发票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车辆登记。补助申请材料按季度提交。南昌市科技局将按车辆在南昌市车管所上牌时间顺序对销售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补助申请上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先到先补,指标用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