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环保局下放一批行政审批权限

29.05.2014  18:05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近日,吉安市环保局经市政府同意,将一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权限下放。此次下放环评审批和验收权限的项目包括: 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水泥粉磨站、农药复配除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所有建设项目;权限内审批的《报告表》、《登记表》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权限内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报告表》、《登记表》项目)等3大类。
  为确保调整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管得好,市环保局要求各县级环保部门:一要加快环评审批速度,提高审批质量,做到环评审批服务工作的前移。切实发挥下放权限的提效提速作用,防止审批服务出现断档、脱节现象。二要制定具体的审批方案,科学设定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建立了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确保承接下放权限后审批工作运行更加高效有序。三要在具体的工作中,征求来自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倾听来自群众的呼声,全面了解掌握第一手信息,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