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环保局积极落实防治大气污染行动计划

30.12.2013  16:57
  面对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的严峻形势,国家环保部今年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从环保专项行动中单列,要求各地落实防治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并付诸行动,新余市环保局对此高度重视,并积极响应,采取三条措施落实国家防治大气污染行动计划。
  一是积极做好四类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立足已有国控企业的数据,从企业名称、地理方位、组织代码等方面编制工业污染源、燃煤污染源、移动污染源、扬尘污染源等四类污染源清单。
  二是按照清单目录,进行定期全面排查。对清单目录中的工业企业,除了已经建立的废气在线监控系统点位26个,今年又在江锂科技新增1个废气自动监控点位,将在12月30日前完成安装联网验收工作,逐步对大型国控企业实行从下至上的实时监督。对移动污染源主要抓黄标车的限行和淘汰,目前已经全面掌握2003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环保检验情况,为2017年第一阶段全面淘汰黄标车收集基础数据,对拒不接受环保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予以取缔淘汰。对扬尘污染的施工单位实行定期检查,责令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停工整顿,对3次发出整改通知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列入施工“黑名单”。今年对全市40家城区生活燃煤锅炉进行了整治,2014年年底将用清洁能源全面改造替换工业锅炉燃煤,对没有改造价值的予以取缔。
  三是建立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统计台账。根据《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40号)要求,建立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统计台账,印发《新余市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加油站油气改造,推进我市油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油气污染物排放,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环保局调度相关主管部门,从2013年10月份开始,至2014年年底,对全市46座加油站、2个油库进行油气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