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社聘请法律顾问服务社属企业发展

23.04.2015  17:31

  近日,新余市社与江西三江合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三江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市社法律顾问,为市社及下属全部社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社有企业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全市供销社改革任务的完成,各企业传统业务逐步恢复,新兴业务也相继开展,企业工作重心也由单纯资产管理向资本运作、项目建设和拓展经营业务转移。在此过程中,新形势、新业态、新知识、新法规对传统经营理念和行为产生了巨大冲击。为确保社有资产安全运营并实现保值增值,规范项目建设实施、规避企业经营失误风险,新余市社聘请法律顾问为市社机关及直属社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对市社及企业在对外交往、重大经济项目谈判、重大招商引资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对有关合同、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审查或者修订;协助企业依法管理、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劳动管理制度、内部防患机制以及劳动纪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处理、化解群体性、突发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协助论证重大项目的法律可行性;根据有关案例和法律信息,将可能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警示和建议。

  与此同时,法律顾问对市社直属企业管理人员和干部职工提供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为干部职工提供相关法律事务指导,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治社、依法治企、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