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12.03.2014  19:00

近年来,宜春市在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中,创新用地思路,探索出“节约土地、集约建设、持续发展”的节约集约用地“十种模式”,走出了一条“有限资源、无限发展”的新路子,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镇村联动“换地”模式。全面推广村镇联动和村落连片整治建设,推进村镇一体化建设,着力推进工业集中发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耕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大大缓解乡镇尤其是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紧张状况,为做大集镇、引农进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据统计,全市19个示范镇(重点镇)项目区拆旧面积3128.9亩,可提供周转指标2986.1亩。

科学规划“控地”模式。及时修编完善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在用地区位上做到近期发展用地尽量避开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在确保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和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调整非农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满足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如:高安市积极引导投资者占荒地不占耕地,占劣地不占好地,占存量地不占新增地,能少占地决不多占。2013年度,该市共报批新增建设用地5900.35亩,其中耕地面积仅占用206.5亩,约占总量的3.5%。

开发整理“增地”模式。按照“先造地、后用地,先做加法、再做减法”的思路,大力实施土地整理、整治项目和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全市连续12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开发面积全省连续三年第一,农村土地整治率先通过省级验收。

旧村改造“腾地”模式。坚持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按照“险村避灾、旧村复耕、新村节地、拆旧建新”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整体搬迁型、拆旧建新型、改旧刷新型、拆迁安置型、生态结合型等“五型办法”,通过迁村并点、退宅还耕等方式,增加农村耕地面积。据统计,自2002年启动旧村改造以来,宜春市已累计投资3亿多元,改造村庄1800多个,节约耕地1.5万多亩。

撤户并点“节地”模式。结合新农村建设,采取村庄整理、移民、撤户并点、异地置换等方式,以点带面、因势利导、借势推动,改变农村“一户一宅”的粗放用地方式和“从天到地”的传统居住模式,集约利用住房安置用地,节约土地用来解决村民生产经营问题。袁州区三阳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将几个分布零散的自然村集中建设在一个地理条件较好的山坡上,原有宅基地复垦后新增耕地面积67.49亩。靖安县罗湾乡是一个山区乡,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高山移民多,安置用地十分紧张,2010年起,该乡经过科学谋划,按照“规划先行、合理用地、典型示范、分步实施”的思路,率先在全市实施农民公寓安置,分期分批安置了487户拆迁户,节省新增用地182.1亩,搬迁后的宅基地经过复垦整理新增耕地200亩。

拓展空间“扩地”模式。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在产业集聚和集约用地方面的优势,鼓励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和引进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要求工业项目按照约定的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建设。建筑密度低于40%;市本级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容积率低于1.0,县(市、区)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容积率低于0.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超过项目用地总面积7%的,坚决予以否决,不供应土地。通过企业改建厂房,平房建楼房,楼房建多层,借“”生地,“”高厂房,减少用地。

市场调控“省地”模式。按照“优质项目优先供地、重点项目保障用地、所有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供地思路,创造性地提出“效益论英雄”理念,用计算单位土地亩均效益的办法来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在调整用地结构方面,着力提高用地门槛,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税收高、产品关联度高、产品附加值高和投资强度大的“四高一强”大项目,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向优势项目倾斜。如宜春市政府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实现税收每年每亩必须达到5万元以上及县(市、区)工业园区用地每年每亩实现税收必须达到3万元以上。

清理闲置“收地”模式。大力开展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专项行动,按照“以用为先、依法办事、分类处置、集约利用”的原则,全面摸清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建而未用、用而未尽的闲置土地情况。针对闲置土地的不同情况,严格按照“一地一策”的处理要求,通过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依法收储、强制收回、核减面积等方式,提高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据统计,近三年来清理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1.5万余亩。

盘活存量“生地”模式。推行零地招商模式,鼓励和帮助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增资扩股等方式,在不新占用地或少占用地的情况下,扩大生产规模,推动工业企业产业转移、集聚和改造升级。与此同时,采取退二进三、腾笼换鸟等处置方式,大力盘活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充分利用好现有的非耕地、废弃地。

动态监测“管地”模式。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系统平台,通过明确一个监管主体、依托一个监管平台、细化一个考核标准,建立动态监管网络体系;同时,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低效土地盘活机制、监管评价机制、项目申报机制,推进动态监管有效开展,定期通报土地市场信息,通过“七个一批”提高土地的供地率和利用率,健全土地巡查监察网络,探索长效管地机制五措施,确保动态监管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土地市场批、供、用的动态监测与监管,全面提升土地供地率和利用率。据统计,2010-2012年三年综合供地率为85.92%,已供应土地开工率达86%,供地率和开工率均列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