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明确了奖励范围,并进行了分类,其中《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为一类,《江西日报》、《中国粮食经济》等为二类,《鹰潭日报》、《江西粮食》等为三类。确定了奖励办法,并根据稿件刊用媒体类别不同,设定了不同的奖励标准。
(省局办公室 陈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