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04.03.2015  20:21
原标题:景德镇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刘昌林等市领导在北京参加了会议

近日,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传来喜讯,景德镇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荣誉称号,市委书记刘昌林和市委常委、乐平市委书记吴龙强在北京参加了会议。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进步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城市的最高荣誉,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整体文明水平,更是反映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最高综合性荣誉。近年来,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把创建的过程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的过程,作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共建美好城市积极性的过程,作为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的过程,在加快城市建设的同时,注重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大力改善基础条件,依法、科学、从严、有序管理城市。

据悉,此次大会还表彰了第四批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乐平市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乐平市镇桥镇蔡家村、浮梁县洪源镇鸣山村、昌江区吕蒙乡官庄村获得第四批全国文明村镇称号,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西省高速集团景德镇管理中心、乐平市地税局获得第四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施外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