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责任

11.03.2016  11:18

          赣州市农机局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结合机关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责任。

          一是局机关主要领导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总责。指导局机关党总支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结合党建的中心工作,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局机关分管业务领导实行“一岗双责”, 既对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负责任,也对党建工作负责任。每年听取机关党建情况的汇报,参与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分析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的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对分管科室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监督其履行党员义务,在业务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负责指导挂点联系的党支部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结合机关党建的中心工作,加强支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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