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29.12.2014  11:43

公益广告成风景 文明新风入人心

  来到西湖区站前路小学,只见一块“讲文明 树新风”的公益广告牌摆放在门口,“中国少年,志存高远;爱人者,人恒爱之……”的字样与相关图画相结合的方式,让该校文明新风潜移默化地走进了学生心中。据介绍,今年8月,站前路小学就组织开展了“讲文明 树新风” 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学校通过电子屏播放“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作遵德守礼牌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提示牌等方式,让广大师生、家长切实感受到了勤俭节约、孝廉仁义等美德对社会发展、个人成长的积极影响。

  今年以来,我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运用公益广告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社会公共资源等媒介进行宣传及建立健全公益广告宣传运行机制等方式,大力传播“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使全市公益广告宣传迈入了常态化、长效化。

   发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

  为让“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深入人心,南昌日报每月拿出至少4个整版刊登公益广告,南昌晚报每月拿出至少6个整版进行刊登;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日播出不少于6条(次)公益广告(其中6:00至8:00或11:00至13:00的黄金时段播出数量不少于2条),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10条(次)(其中在19:00至21:00的黄金时段播出数量不少于4条);时政类期刊每期至少刊登1个页面的公益广告;其他大众生活、文摘类期刊,每两期至少刊登1个页面;天圆网(南昌新闻网)、南昌文明网、中国南昌网、地宝网、圈圈网等主要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了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移动、电信、联通每周不少于4次在全市范围内运用手机报、短信、彩信、炫铃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此外,城区显著位置的户外公益广告牌也制作了“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在机场、车站、影剧院、商场、宾馆、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风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各类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广告设施或其他适当位置,适当地段的建设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构筑物,大力度、经常性刊播了公益广告。经统计,目前,我市公益广告占城市户外公益广告(包括固定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城市客运车辆)的比例已达20%以上;城区重点地段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面积已达墙体面积30%以上。各新闻媒体和社会传媒纷纷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在全市形成了传播先进文化、传扬新风正气的强大声势。

   建立健全宣传运行机制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益广告宣传运行机制,实现各部门齐抓共管,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总体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相关公益广告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公益广告工作的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媒体公益广告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市网宣办、市工信委等部门负责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公益广告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公共交通运载工具公益广告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市城管委、市建委、市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建设工地围挡、风景区公益广告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同时,为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我市还积极组织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通过选择信誉度高、公众形象好的企业冠名赞助,大力推动了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此外,相关部门还制定了《南昌市公益广告督查考评办法》,对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实行月报和季度通报,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纳入三令制考核与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确保公益广告宣传真正落到了实处。(本报记者 沈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