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进一步加强“六有”基层工会建设

20.03.2018  17:06

为规范基层工会建设,推进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发挥基层工会的应有作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和省总“一提升两强化”专项行动要求,宜春市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六有”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强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六有”基层工会建设。

一是制定工作目标。通过一年努力,使基层工会覆盖面明显扩大,服务职工能力明显提高,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大力提升“六有”工会建制率,力争75%以上的基层工会基本达到“六有”目标。新建一批基层工会建设示范点,全市打造100家“六有”工会示范点,30家“六有”工会优秀示范点。

二是明确建设标准。一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建设心系职工、善于维权、开拓进取的工会骨干队伍。二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三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四有健全的制度机制。五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六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工会四项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会员评家满意度达90%以上,职工群众劳动体面,生活舒心,业余活动丰富,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奖惩机制,设立“六有”基层工会示范点以及优秀示范点奖励标准。坚持资金下沉,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会经费补助力度,调动基层工会的积极性,推动“六有”建设高标准,广覆盖。

四是切实转变作风。坚持重心下移,建立挂点责任制,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发现和解决建设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培树、宣传典型,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五是加强考核验收。成立以组宣部为核心的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六有”基层工会考核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省总工会《基层工会考核评分表》,高标准严要求,把真正做得好用了心的基层工会评选出来。2018年底将统一组织验收,择优评选表彰100家“六有”基层工会示范点,其中30家为“六有”基层工会优秀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