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乐平市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

18.03.2016  10:46

核查剔除不符合扶贫对象3098户、5401人    新增1223户、2458人

  为确实提高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的质量,确保贫困户识别的准确性,进一步夯实精准扶贫工作基础,乐平市认真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活动,切实加强贫困户的甄别力度,做好不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甄别删除工作。

  在“回头看”活动中,乐平市各乡(镇)、街道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户甄别,经核查不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信息系统中及时予以删除。精准识别中,该市特别强调,在贫困户评议中对以下人员一票否决,即在集镇、县城或其他城区购(建)商品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不包括搬迁移民贫困户)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的农户;拥有家用小汽车、大型农用车、大型工程机械、船舶等之一的农户;家庭成员有私营企业主,或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家中长期无人,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的,或长期在外打工,人户分离的农户;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农户;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当贫困户进行拆户、分户的农户。同时,要求对家中有现任村委会成员的农户;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或在国有企业和大中型民营企业工作,收入相对稳定的农户;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农户;对举报或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农户从严审核和甄别。

  为确保识别公正公开,在识别对象过程中,该市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经过甄别后,经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并层层公示后再录入系统。对甄别后的精准扶贫对象,根据贫困状况建立“红卡、蓝卡”制度,把完全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列入“红卡户”予以扶持,其他列入“蓝卡户”予以扶持,并建立贫困户长期性公示牌。以行政村为单位,对截至2015年底仍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设立长期性公示牌,张贴于村委会。将贫困户的基本情况、主要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主要帮扶措施、计划脱贫时间等信息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了解,经此次进一步精准甄别,核查剔除不符合扶贫对象3098户、5401人,核查新增1223户、2458人,核查后全市确定扶贫对象8654户、15023人,其中红卡户2029户、2919人,蓝卡户6625户、12104人。另十里岗镇白塔村、鸬鹚乡龙口村、众埠镇秧畈村、高家镇木里村、洪岩镇吴家村、临港镇睦乐村共6个村组识别为省级贫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