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31.12.2014  11:19

欢迎社会各界举报违规收送“红包”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并多次通报典型案例,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但是,仍有少数单位压力传导不足,存在上紧下松现象;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心存侥幸,甚至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昨日,市纪委通过官方微博@洪城清风,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例。

  1.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夏晓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4年10月,夏晓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接送其爱人上下班。经市水务局研究决定,给予夏晓行政警告处分,补缴因私使用公车费用800元,免去其市水政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副支队长职务;责令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罗柏林作出书面检查。

  2.青山湖区胡家村委会违规购置发放香烟问题。经查,2014年7月,青山湖区胡家村委会前熊村、后熊村和邓坊3个自然村需旧城改造,为顺利开展工作,村委会决定购置香烟发放给拆迁丈量工作组。先后购买、发放香烟42条,合计金额16440元。青山湖区纪委拟对村支部书记余小华、村委会主任熊海滨予以立案;所购香烟款项全部由村委会干部个人承担,相关款项退赔村财务账户。

  通报指出,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中共南昌市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中办、国办《通知》中强调的“十个严禁”。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红包”常态化治理工作,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教育、殡葬服务、税务征管领域“红包”治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对典型案例要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规收送“红包”问题。对顶风违规收送“红包”的,将严格执行“先免职再处理”的纪律规定;对确实无法拒收的“红包”,必须及时上交南昌市廉政账户(户名:南昌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户行:南昌银行红谷滩支行营业部,账号:791909617900026)。(记者 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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