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部署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

19.03.2015  18:50
  

为做好政府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工作,确定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档案的归属与流向,近日,新余市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就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作了详尽部署,要求涉及单位务必依法开展档案工作。《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调度会议精神,保障档案的有序交接,维护档案的完整与齐全。凡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清理和交接工作,把档案处置工作与本部门和单位机构调整实施同步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档案人员分流、变动工作时,凡未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通知》就各涉及单位的档案归属与流向作了明确规定。

新余市档案局 黎洁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