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带头休假”能影响多少人

19.08.2015  14:05

  “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当然正确。但对于普通基层职工来说,更正确的在于,“没有工作(收入),也就无所谓休息”,或者“没有高效的工作、体面的收入,就不可能有真正高品质的休假”。

  据报道,为响应国务院的规定,深圳市领导上周开启休假模式。据不完全统计,市委书记马兴瑞、市长许勤等10多位市领导休假,时间1到5天不等。

  在非常讲究“领导带头”的国情语境下,深圳市领导带头响应国务院号召、“开启休假模式”,当然确实具有某种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利于基层普通职工克服“不敢休”心理,进而推动带薪休假的落实。这诚如报道指出的,基层公务员往往会因为“领导都不休假,你还敢休”等理由难以享受带薪假期。但这种“领导带头”对于带薪休假的落实,究竟能起到多大推动作用、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其落实率不高局面?恐怕又难以令人太过乐观和高估。

  应该看到,“领导带头”对于体制内公职人员来说,固然确实具有一定示范作用;但对于更广泛层面的体制外普通企业职工来说,这种主要源自政府领导的“带头休假”,还能产生多大的示范推动作用,能多大程度上提升他们面对企业老板时主张和争取带薪休假权利的底气和能力?这个问题很现实。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之所以不高,“政府机关”等体制内部门其实并非主要矛盾所在。如据此前《小康》杂志调查,“带薪休假”执行最好的正是“行政机关”,比例高达98.2%,其次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而最差的则是私企,比例只有60%。

  更重要的是,从法治角度来看,作为一项法定的休假制度,“带薪休假”要想得到有效落实,无论对于政府机关,还是普通企业职工来说,真正最可靠的保障,也不可能仅是“领导带头”,而更需要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如相关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状况,进行积极主动和常态化的全面监督,对于各种拒不落实带薪休假的不守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问责追责。

  此外,长期以来,带薪休假制度在我国之所以落实率不高,对于普通基层企业职工来说,除了“领导都不休假”背景下的“不敢休”之外,另一个重要背景事实上还在于,囿于收入水平低下,即便用人单位允许,许多基层底层职工往往也会因为“害怕影响收入”而“不愿休”,宁愿“以不休假来换取收入”。

  据此前国家统计局调查,“使用带薪休假的比重与收入水平基本呈正向相关”,也即,收入越高的群体享受带薪休假的比例越高,反之则越低。如月收入8001元以上受访职工使用带薪休假的比重最高,91.5%过去三年使用过,而月收入3000元以下职工中使用过带薪休假的比重仅为67.1%。这种背景下,即便普通职工能休,但收入水平较低的他们,是否会因为“领导带头”而跟着学,也是难以高估的。

  “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这当然完全正确。但对于普通基层职工来说,更正确的在于,“没有工作(收入),也就无所谓休息”,或者“没有高效的工作、体面的收入,就不可能有真正高品质的休假”。这正像有网友感叹的,“休假你得带着钱,没有钱哪也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