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庆带队到新余中院通报反馈司法巡查情况

02.07.2016  04:59




        江西法院网讯    6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胡国庆带队到新余,就对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情况进行通报反馈。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通报会。

        通报会前,胡国庆一行向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市委副书记、市长董晓健,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九根,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新华通报了对新余中院的巡查情况。

        通报会上,胡国庆结合巡查情况就如何搞好整改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到位了,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才能做好。此次巡查,是对新余法院工作的一次体检。巡查组反馈的意见,是巡查期间收集的原汁原味的情况,经过巡查组的认真讨论并报省高院党组研究确定,中院党组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为搞好整改落实提供思想保障。二是方法上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增强问题意识,抓准问题,针对巡查反馈意见,围绕选人用人、执行工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三是要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中院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做优做细,经常性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体现对干警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对分管部门的监督责任。

        江西高院副巡视员何大新代表司法巡查组反馈了巡查情况,对巡查工作中了解和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他指出,2013年以来,新余中院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审判执行、司法为民、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司法宣传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新余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新余中院领导班子讲政治、顾大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纪党规,较好的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业务建设成绩突出,队伍建设富有成效,具有较强的战斗力。

        熊春安代表新余中院党组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新余中院党组将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巡查工作意见,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整改工作之间的关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将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推进全市法院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用整改成效取信干部群众;将进一步深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破难补短”,切实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