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

29.06.2016  00:06

6月27日,省长鹿心社主持召开第6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我省河流、湖泊众多,在提供丰富水量的同时,带来了可供利用的砂石资源。2006年8月,省政府颁布了第150号令《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对我省河道采砂活动,合理、有序地开采河道砂石资源,保持河势稳定,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砂石需求日趋旺盛。一是一些河道内偷采盗采和乱挖滥采现象十分突出,造成河势改变,危及堤防、桥梁和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一些河道开采砂石后的弃料随意堆放,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河道行洪和通航安全。三是禁采期禁而不止,部分采砂船舶冒险作业,防洪安全隐患严重,河道采砂管理难度大。为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有必要将《办法》上升为《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