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被判“常回家看看”是对子女最低的要求

21.10.2015  12:11

  与父亲不和,女儿多年不回家尽赡养义务,父亲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予经济赡养和探望。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赡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孙女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两个月探望原告孙老伯一次,每逢春节、中秋节、重阳节、孙老伯生日各探望孙老伯一次。(2015/10/20新华网)

  不久前,一则北大才女的演讲刷爆了朋友圈。尤其是那句“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到老”更不知让多少漂泊在外的年轻人泪如泉涌。我们在外漂泊换来了事业的蒸蒸日上,却忽视了父母也逐渐老去。既然他们养我们长大,我们来陪他们到老又有何不可呢?

  经常能够看见这样的判决,因为和家里父母不和,一些子女长期在外工作,极少回家。最后,老父老母们不得不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法庭,希望子女们能够“常回家看看”。其实,看到这样的诉状,笔者内心深处是比较难受的。当父母需要依靠法律来要求自己子女回家看看,而不是通过亲情的感召。可见,这个家庭里缺少了最基本的亲情,至少,这个亲情的温度让人觉得寒冷。

  笔者也属于那种在外工作的人,因为与父母相隔近千里。所以,平常都只能以电话作为交流,而回一次家必须要等到长假,在家也经常只能待几个晚上。倘若,这辈子陪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加到一起,想必是少的可怜。这是一种无奈,但我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多往家里跑,多陪陪父母。因为,他们永远会为自己点亮那么一扇窗户,哪怕在外面拼搏的多么累了,他们永远会用自己最坚实的手臂来拥抱我们。其实,家的意义很简单,就是父母永远唠叨不完的注意身体,是一回家就准备好了满满一冰箱的零食,是可以让你诉说生活中委屈和无奈的地方。而这个家,永远以陪伴父母为永恒的话题。

  法院判这名子女“常回家看看”看似很温情,其实,也表达了一种无奈。在这种不能经常回家看看父母的大环境下,任何强制措施都不能将子女绑在父母身边。毕竟,子女或许也存在自己的苦衷。只是希望,被父亲告上法庭的女儿能够懂得,他们内心是相当渴望得到你的关心的,哪怕只是能够偶尔回家,让他们感受到你的在乎,就是他们此刻最大的心愿。

  人是相互的,古时候那句“父母在不远游”或许并不适应社会的发展。但是,当我们背井离乡去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的时候,也请能够“常回家看看”。他们现在唯一的寄托或许就是我们了,毕竟在当今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的现在,他们唯一的心愿是我们过得好。所以,别让“常回家看看”这么最低的要求变成了他们的乞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