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常揩“公家油” “小毛病”酿成大问题——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聂小乐因套取公款为私家车加油等问题被查处

12.08.2015  17:44
 

●案情通报

2015年6月30日,江西省抚州市纪委对1起县级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经查,临川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聂小乐,套取公款为私家车加油;隐瞒未报告在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购买的房产;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对收受的“红包”不自查、不上交;在与其兄妹合资建私房过程中利用职务影响少交规费等。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免去聂小乐临川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事件回顾

公家的油如何能不留痕迹加到自己车里呢?”2013年以来,聂小乐一直琢磨着如何给私家车揩些“公家油”。原来,在临川区工作的聂小乐经常会开私家车到100多公里以外的乐安县老家看望老母亲,从临川至乐安,一来一回油钱就要好几百,于是他便动了这样的念头。

有什么办法可以将单位油卡里的钱转到个人的油卡上?”为了规避监督,2013年12月,聂小乐“问计”他的一位朋友。

这好办呀!”这位朋友向聂小乐“献计”:“让加油站工作人员用单位油卡帮别人加油,以零售的方式将现金套出来,再以你的名字新办张充值油卡,把套出来的钱转到你这张充值油卡上就行。

聂小乐一听,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便拿出了一张油卡对朋友说:“这张油卡有1.8万元,帮我从里面套1.6万出来,把钱转到新办卡里吧。

于是,这位朋友就按照聂小乐的吩咐依计行事,委托其在乐安某石化公司上班的亲戚用公家油卡为前来加油的车辆结算,并将每次司机交的油费保管起来。亲戚凑齐了1.6万元后,分两次为聂小乐的卡充值。

聂小乐本以为这种“移花接木”的计谋手法高明、天衣无缝,可以暗度陈仓。岂料,在纪委的“法眼”下,不仅此问题被揭开,他身上其他的“毛病”也全被抖了出来。

●查处经过

2015年3月,抚州市纪委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反映聂小乐违规建房及收受他人好处等问题的信访件进行初核时,发现区统战部一张尾号为“926674”油卡存在异常使用情况:油卡连续几天都消费,甚至一天消费好几次,且大部分加的是柴油。

负责信访初核工作人员察觉到这里面一定有问题,随即将此情况向委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得到领导批示:“查,从严从快查处!

市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通过多方调查及查看公车油卡明细,了解到“926674”油卡正好是由聂小乐保管。于是,调查组人员约谈了聂小乐,但他对调查组指出的问题都矢口否认。

如何取得确凿的证据,打破案件的突破口?调查组决定从他的司机周某开始攻破。在与周某谈话中,调查组得知聂小乐配备的车平时加油都是另一张油卡,而周某也从未使用过“926674”油卡。同时,通过调取出车记录和加油IC卡台账对账单,调查组也发现“926674”油卡消费频繁时,单位车子却很少外出。

掌握这些情况后,调查组决定再次正面接触聂小乐。

你保管的‘926674’油卡在这么短的时间消费金额却这么多,请你解释一下?”调查组人员向聂小乐出示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的加油卡IC卡台账对账单后,直奔主题发问。

这段时间,用车比较多,经常会出去开会,而且年底要下乡检查工作。”聂小乐低声回答。

从你单位出车记录上,我们了解到这段时间你的车子很少外出。”调查组人员直截了当否定了聂小乐的解释。

这……这我就不知道了,车都是我司机加的油。”聂小乐含糊其辞。

我们已找过你司机问话,请你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调查组人员出示了与周某谈话的资料及有关证据材料,严厉说道。

至此,聂小乐自知纸终究包不住火,便开始如实交代:“我保管的油卡主要用于我自己私车的加油以及从中套取1.6万元到我在乐安石化公司办理的充值油卡上……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办案人员还发现了聂小乐隐瞒未申报在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购买的房产;在与其兄妹合资建私房过程中利用职务影响本人少交土地出让金、建设规费;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现金,为干部职工违规发放福利,以及收受“红包”等问题。

用单位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隐瞒房产不报,这些原来认为是‘小毛病’,现在在党纪条规面前都是‘大问题’。”抚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伟柱表示,“党员干部身上一旦染上这些‘小毛病’,如果不及时对其进行‘救治’,今后就可能会走上违法的深渊,所以必须要严肃处理!

2015年6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免去聂小乐临川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党的纪律和规矩是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而多起案例表明,党员干部出大问题最终沦为腐败分子,往往都始于违反纪律、不守“规矩”,把纪律和规矩当成可随意拉扯的“橡皮筋”。

此案中,聂小乐身上存在的揩“公家油”、隐瞒房产不报、在建私房中利用职务影响少交规费等违纪行为,看似“小问题”、“小毛病”,危害不大,但实际上是对党规党纪的一步步背离,如果不及时进行制止,任其发展的话,必将会使他一步步滑向腐败的深渊,付出更惨痛的代价。

因此,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员干部的红线、底线意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才能有效避免“小错”酿成“大祸”,切实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