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昌江区:组织全院干警学习 “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八不准”

29.10.2013  21:48

近日,景德镇昌江区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在区院检察长伍强的带领下,全院干警就最高检颁发的《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江西省委政法委制定的《江西省政法干警八不准》,以及景德镇市检察院制定的《市检察院廉洁自律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贯彻。

会上,区院检察长伍强首先就干警在国庆节期间的表现进行了通报和总结。干警们均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具体表现为:节日期间所有公车全部入库登记,未发现公车私用情况;经暗访发现所有假期值班人员都能坚守岗位,未发现溜岗情况;国庆长假是“旅游周”,该院未出现以“参观考察”、“学习培训”为由的公款旅游行为;通过走访全院干警未发现“借国庆大摆婚宴酒宴”行为,婚丧嫁娶等事宜一切从简。干警也纷纷表示自己渡过了一个风清气正、“不折腾”的黄金周。

此次大会的重点是传达最高检颁发的《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省委政法委制定的《江西省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八不准”》以及景德镇市检察院制定的《市检察院廉洁自律规定》等文件,同时组织全院干警对上述文件逐条逐字进行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会议要求每位干警将“八不准”规定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将“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及“廉洁自律规定”贯彻到工作之余的每一小时。

学习过程中,区院伍强检察长提议大家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在思想意识上、行为规范上和执法办案中还存在的薄弱环节。伍强检察长还倡议大家仿照古人每天进行“三省”,在工作日志中记录下自己一天中三件做得好的事情、三件做的不好的事情。以“三省”督促干警时刻自觉反思、时刻警醒、时刻修正自己的行为举止,从而鼓励全院干警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昌江区检察院此次学习活动是继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之后,进一步净化检察干警“社交圈”、“朋友圈”和“生活圈”的又一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