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规范干部日常行为 培育干部从政习惯

15.01.2015  20:20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解决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日前,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通知》,努力培养造就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在各类主体班次中把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作为必修内容,定期开展需求调研,作出具体教学安排。要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把灌输教育与情感传输、悉心引导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政治品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发挥先进典型的道德示范作用,坚持用焦裕禄、龚全珍等先进人物的事迹教育干部,增强教育效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相关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并与干部德的考核结合起来,实现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

继续选派干部到“四个一线”挂职锻炼

当好干部,首先是要实干。《通知》要求,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深化“下派”、“外挂”等实践锻炼方式,围绕“三年强攻计划”,继续选派干部到全市重大重点项目一线、信访维稳一线、招商引资一线和生产经营一线挂职锻炼,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弘扬敢于担当作风。大力推行选派干部到驻外办及武汉、长沙、杭州等开发区跟班学习制度。坚持完善干部挂职锻炼全程纪实、分类培训、定期汇报交流、督查考核等制度,加强对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增强挂职锻炼实效。

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

通知》要求,要坚持组织调训、中心组学习和在职自学“三位一体”的学习格局,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2天集体学习研讨的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制定年度脱产培训计划,保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调训,或参加培训未达到规定要求、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重用。坚持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严格按照《南昌市县级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计分实施办法》,坚决执行学分计分管理考核制度,将县级干部网上学习积分情况计入年度考核实绩备案。

各级党组织要经常性地开展党内组织生活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党内相关规定,经常性地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日、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基本形式,创新参观访问、义务服务、在线学习、网上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纪律,实现党内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规矩意识和在党意识,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