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领导干部“追责无期限”倒逼终身履责

08.11.2014  13:37

  当然,终身追责制度的指向,不是简单的事后追究,而是从源头上督促行使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建立起责任意识,对自己的岗位、权力和决策,真真切切地负起责任来。

  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透露,国务院正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并强调重大行政决策造成重大损失,不管被调走或退休,都要终身追究责任。(11月7日《南方都市报》)

  领导干部任职有期限,但责任追究和反腐败,是没有“期限”的。一旦查实决策失误,或存在腐败问题,无论离职时间长短,不管身在何处,都应一追到底,绝不姑息。这就是备受公众期待的终身追责制度,在四中全会中已明确提出。今后,在终身追责制度面前,一旦有领导干部决策失误或涉及腐败,即便是离职退休,也很难“安全着陆”。

  目前,针对领导干部离职的监督主要是离职审计,一旦审计合格,几乎可以“安全着陆”,确保今后高枕无忧。如此语境下,不仅让一些盲目决策者或贪污腐败分子,因离职逃过追责,更容易引发“期权腐败”问题。“期权腐败”这种权钱交易行为,由于潜伏期长、隐蔽性强、收益灵活,很容易躲过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