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发展新理念 全面推进综合改革 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王侠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20.01.2016  12:05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全系统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为主线,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推动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要进展。2015年,困难比预料的多,结果比预想的好,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4.3万亿元,同比增长14.4%,实现利润381.9亿元,同比增长7.8%,上缴税金367.3亿元,同比增长9.1%,供销合作社整体实力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发11号文件精神,综合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一年来,全系统把学习贯彻中发11号文件精神作为首要任务,上下一心,凝心聚力,推动文件重大工作举措落地、重要政策措施落地。

        总社组织两次集中大调研,赴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入到122个市、212个县,对文件进行宣讲解读和督导落实。先后召开10次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文件的具体举措,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分解,由班子成员牵头一项一项抓落实。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督导文件落地,督导政策落实,督导方案上报。

        地方党委政府对中发11号文件重视程度高,贯彻落实快,推进力度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听汇报、作调研、提要求,加强统筹领导,出台支持政策。

        各地供销合作社贯彻中发11号文件行动快、措施实,第一时间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开展动员,综合改革有序展开。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个试点省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大胆探索创新,取得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2015年,4个试点省份平均经济增速高于全系统,改革红利逐步显现,其中河北省供销社销售和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7.6%和29.5%,位居全系统前列。

        (二)实施重点突破,推动整体发展水平跃上新台阶。 全系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电子商务等方面重点突破,引领带动各项工作。

        适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的新要求,大力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模式。着眼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以土地托管为突破口,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探索出了以服务规模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子,农民得利、政府肯定、供销合作社自身受益,汪洋副总理对土地托管模式给予高度肯定。土地托管连续3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成为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一张名片。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严峻形势,加快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过去一年,国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供销合作社传统主营业务行情低迷,销售增幅明显放缓,利润同比下降。对此,总社完善经济运行季度分析会商制度,加强对经济形势的研判,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工作举措。召开全系统社有企业工作会议,研究出台具体指导意见,要求社有企业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多措并举应对下行压力。加快社有企业同业整合和内外联合,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2015年,全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利润同比增长5.2%,其中中国供销集团利润同比增长27.7%。

        顺应电子商务发展大势,着力打造“网上供销社”。总社出台发展电子商务的“一个意见、三个方案”,确定了130个电子商务示范县。总社电商平台“供销e家”上线运行,与31个省(区、市)的300个县市供销社电商公司实现对接。12月15日,汪洋副总理亲临“供销e家”视察指导,对供销社发展电商给予充分肯定,要求供销社在农村电商领域成为能够抓在手上的“国家队”。

        (三)着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为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继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扶持力度,基层组织提质扩面取得明显成效。

        基层社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大力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多种方式恢复重建基层社。2015年,全系统新建基层社2796个,总数达到2.8万个,覆盖85%的乡镇。

        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明显提高。2015年,全系统新发展农民合作社3.3万家,总数达到14.7万家,入社农户1406万户。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全系统新发展综合服务社2.4万家,总数达到36.1万家,覆盖60%的行政村。

        行业协会服务能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总社主管社团积极参与行业政策研究和标准制定,增强话语权,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各地行业协会主动作为,积极发挥行业自律、权益维护、建言献策等作用。目前,全系统发展各类社团组织1.8万家,会员总数达到289万个。

        (四)联合社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级联合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改进工作作风,领导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截至2015年底,全系统县级联合社达到2406个,县级覆盖率84.3%;26个省级社、186个市级社健全了理、监事会机构。

        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总社举办了“省级社主任研讨班”,承办了中组部委托的地方县(市)长“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题研讨班”。全系统全年累计培训机关干部6万人次、各类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次。

        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初步形成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建立健全巡视工作制度,注重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等部门的监督作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氛围。

        舆论宣传和文化建设成果显著。首次由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宣传中发11号文件。2015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4次播报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综述、评论等深度报道250余篇,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等重要内刊刊登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信息10余篇,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显著提升。会同浙江省委、省政府,举办纪念毛泽东同志“新仓经验”批示60周年座谈会,传承和弘扬老一代供销合作社人的创新精神,进一步增强了系统凝聚力。

        2015年,总社组织专门力量起草《供销合作社条例》,目前送审稿已经呈报国务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编制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主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总社加强了对安徽潜山,江西安远、寻乌3县的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科研院所加快改革发展,2015年总社直属科研院所收入近4亿元,同比增长29%。认真落实中央惠台政策,全年采购台湾水果3000吨。加强与国外合作社的交流与合作,主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社峰会和各类贸易促进活动。

        问题和不足: 一些地方供销合作社对深化综合改革的认识还不到位,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突破还不多,特别是联合社机关改革推进比较缓慢;基层工作总体比较薄弱,服务方式还比较落后,服务能力不强;人员老化、人才匮乏问题突出,成为事业发展的突出“瓶颈”和“短板”。对这些问题,全系统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大逻辑。“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从这个大逻辑出发,认真分析与预判形势,明确发展方向与重点,领会和把握好以下几点。

        准确把握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理念新部署。 中央提出要坚持创新发展,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

        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汪洋副总理强调要使供销合作社、农垦成为国家在关键时刻抓得住、用得上的主力军。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强调,加强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与对接,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引领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准确把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优势新动能。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扶持政策,给予了供销合作社实实在在的支持。党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农民群众的充分信任,社会各界的关注认同,成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最大优势。从供销合作社自身看,全系统经过这些年的改革发展,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综合改革成果不断显现,一些体制机制难题正逐步化解,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形成,事业发展的新动能正在加快孕育和释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必须坚持创新发展,创新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创新为农服务方式与商业模式,为事业发展培育强劲动力;坚持协调发展,着力破解基层薄弱问题,推动中西部地区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促进层级之间、区域之间协调发展;坚持绿色发展,从改进农资供给和服务入手,从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入手,从参与美好乡村建设入手,积极构建生态和谐发展新格局;坚持开放发展,秉持开放办社理念,积极推进系统内外的联合合作,不断拓展供销合作社发展空间;坚持共享发展,在组织上经济上密切与农民联系,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民共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果。

        新形势新任务,对供销合作社提出了新要求。2016年,开好局、起好步尤为重要。全系统必须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必须更加注重在思想和行动上适应新常态。 新常态下,我们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必须与时俱进,只有思想上适应新常态,行动上才能引领新常态。引领要明确方向,克服困难,锐意创新,把潜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做真正“会作为”的行家里手。

        ——必须更加注重夯实基层这个基础 。当前,基层社是全系统工作中的突出短板。基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系统上下必须齐心协力、下更大功夫,实施精准分类、定向施策,尽快扭转基层薄弱的局面。

        ——必须更加注重发挥社有企业在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企业,供销合作社综合实力强不强,首先看社有企业强不强。当前,供销合作社主营业务普遍受到冲击,社有企业面临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政策调整等多重挑战,经营困难不断加大。破解这些难题,关键在于加快转型升级,在市场竞争中扬长避短、扬长补短,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做到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经营有利润、员工有收入。要坚持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商业模式,带动供销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

        ——必须更加注重人才队伍建设。 当前,供销合作社人才短缺问题十分严峻。全系统必须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干部职工在岗培训力度,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加大企业家队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必须更加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务必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汪洋副总理多次强调,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守住“五条底线”,即供销合作社改革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为农服务的宗旨改丢了,不能把系统优势、规模优势改没了,不能把社有资产改少了,不能把沿市场经济前行的方向改偏了,不能搞“一刀切”。要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既要防范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也要防范廉政风险、安全风险,特别是要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经济平稳运行。

        2016年的重点工作

        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发11号文件和“六代会”的要求部署,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着力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夯实基层基础、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合社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各地要按照中发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制定实施“十三五”规划,扎实稳妥有序推进综合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更多突破。

        全面推进综合改革。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用问题倒逼改革,改革路径由问题选择,改革成果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来评判。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批复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抓紧组织实施。要抓住重点问题,在构建双线运行机制、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做实合作发展基金、密切层级联系等方面,力争取得更多实质性突破。总社要继续加强与中央有关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和扶持政策落地。

        继续抓好试点工作。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个试点省份,要对照试点方案,逐项梳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要认真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对进展缓慢的,要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总社要继续加强对试点省份的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要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上半年,总社将适时召开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年底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对全系统综合改革的指导督促,强化统筹协调,把握改革力度和节奏,结合各地实际分类指导、分类考核。要区分轻重缓急,把握重点和关键环节,科学谋划本地区综合改革。在综合改革过程中,要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重大改革事项要坚持试点先行,在探索中前行,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供销合作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切实担负起责任和使命。

        大力推广土地托管服务等模式。要在深入总结山东等地土地托管服务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东、中、西不同地区农业生产特点的服务模式,把土地托管服务推向全国。启动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总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继续向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倾斜。

        强化农业科技服务支撑。加快推进科研院所改革,引导科研院所围绕农业增效开展科研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要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继续开展有机肥、低残留农药、高标准农膜推广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加快建设一批新型庄稼医院,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技咨询、病虫害防治等综合性、专业化服务。

        审慎稳妥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供销合作社有优势,但也有人才和经验方面的劣势,有不可忽视的潜在风险。必须在严格风险防控的基础上,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为农户提供“小额、分散”的金融服务。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

        (三)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发展。 社有企业作为供销合作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体,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全系统社有企业工作会议要求部署,全力推进转型发展。

        加快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步伐。供销合作社企业加快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实现有质量效益、有稳定利润的增长。农资企业向上要加强资源掌控,向下要创新服务模式,加快由单纯的流通服务向农业综合服务转型;棉花企业要一手抓上游资源基地建设,一手抓下游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大型棉花综合贸易商;再生资源企业要大力发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拆解等高附加值业务,积极开展农村废弃物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等业务;日用消费品企业要加快实体网点信息化改造,尽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格局。

        大力创新服务供给。要创新思维理念,创新经营方式和商业模式,面向市场需求,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服务供给,努力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提供更加切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服务,更多切合农村消费特点的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绿色环保等生活服务。提升社有企业经营服务网络的承载功能,推动绿色消费、信息消费、服务消费等新的消费业态进入农村市场。

        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农产品电子商务。要认真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视察“供销e家”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完善“供销e家”电商平台功能,发挥平台的引领带动和资源整合作用,抓紧与系统对接,构建全国供销“一张网”。加快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完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升物流、服务、体验、质量追溯等功能,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今年,总社将适时召开全系统电子商务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千方百计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当前,供销合作社化肥、棉花储备量较大,再生资源企业库存较高,资金占用量大,潜藏着经营风险。要加快企业库存周转,加大销售力度,减少商品积压,特别是农资企业要用好化肥增值税减征的过渡期,加快化肥出库。要抓住国家出台各种措施帮助企业降成本的机遇,采取切实有力举措,把“三项费用”降下来。对一些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策扶持和银行借贷生存的“僵尸企业”,要加大处置力度,通过兼并重组、依法破产等形式,实现市场出清。要着力补齐企业内部机制这个短板,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四)狠抓基层工作,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基础不牢,供销合作事业很难持久健康发展。基层薄弱的问题,倒逼我们必须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增强自身实力,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将基层基础打牢夯实。

        建设一批以农民为主体的示范基层社。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将更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到基层社中来,密切与农民的组织联系。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完善基层社内部管理,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共享机制,规范基层社与农民社员的经济联系。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实现基层社与农民合作社的融合发展。组织实施“千县千社”振兴计划,今年要在500个县各打造一个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的示范基层社。

        多措并举恢复基层社经营服务功能。全面开展基层社摸底调查,摸清资产、人员、债务、经营以及职工参保等情况,建档立卡,一社一册。以县为单位,建立全国基层社基础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各省级社要制定基层社具体改造办法,对“无资产、无阵地、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要采取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延伸服务、社有企业建立农资日用品超市、发展电子商务服务站等举措,恢复发展经营服务网点。对实力薄弱的基层社,要通过招商引资、项目扶持等方式,加快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增强“造血”功能。

        加大对基层的扶持力度。要将基层社建设纳入各级联合社企业发展、市场建设、网络构建等规划,强化联合社带动发展。要加大“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对基层社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做实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支持办法,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各级联合社要会同财政部门,抓紧出台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收益要重点用于扶持基层社改造和建设。调整优化总社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加大基层指标权重。推动中发11号文件明确的扶持政策落地,协调地方党委政府研究提出基层社债务、欠缴职工社保金等问题的解决方案。省级社要对这项工作负起主体责任,进展情况每半年向总社报告一次。

        (五)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优势,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供销合作社要发挥好产业类别和经营主体众多的综合优势。

        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要对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流通网络布局。要对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改造提升,创造条件兴办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总社要抓紧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积极推进与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提供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引导社有企业、农批市场、连锁超市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引导科研院所、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结合自身实际,在质量检测、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方面发挥作用。

        围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开展服务。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体制、网络、品牌等优势,引导带动农民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促进农业“接二连三”。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立足当地优势,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大力开展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立足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通过领办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种养等方式,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特别是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要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精准服务。实施电商扶贫行动计划,帮助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卖出去,努力担当政府扶贫工作的载体,促进产业的发展。

        (六)加强联合社自身建设,为深化综合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联合社自身建设是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保障,要转变行政化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创新治理机制,不断提高新常态下统筹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加快构建双线运行机制。要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优化联合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着力加强行业指导、服务基层、资产监管、政策协调等职能作用。加快完善上级社对下级社的考核制度,探索建立下级社对上级社的评价制度。加快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重点加强对企业发展战略、并购重组、考核激励、风险控制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抓紧研究出台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办法,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盯紧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和薄弱环节,严肃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严格教育和管理党员干部,使每个党员干部都及时纳入组织管理,使党组织对每个党员都做到情况明、问题清。进一步加强改进巡视工作,全面推进从严治社,堵塞漏洞,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联合社干部队伍建设。各级联合社领导班子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注重对新常态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善于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破解难题,提高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能力。要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人才交流渠道,抓紧引进和培养一批急需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要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强化舆论宣传,坚持合作制原则,弘扬供销合作社为农、务农、姓农核心价值理念,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改革。

        (全文见《中国合作经济》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