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回应:宁波分行原经理高利贷属个人行为

28.06.2014  20:25

针对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原经理陈渊被曝涉嫌借高利贷一事,平安银行昨日回复到,宁波分行陈渊事件属个人行为,银行方面将配合司法部门进行调查。

昨日有消息称,浙江多名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称平安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原经理陈渊多次以个人名义向自然人和企业高息借款,总额可能超过10亿元。而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则以银行名义高息借款,并由陈渊做担保。

对此,平安银行表示,得知该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原经理陈渊涉嫌民间借贷后,该行第一时间进行了核查,经初步核实,宁波分行陈渊事件属于个人行为,银行对陈渊与外部签订的借款合同并不知情。至于当事人出示的加盖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合同专用章”的文件,宁波分行也没有这一印章。平安银行同时表示,将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此案的调查,推进相关工作进程。

据了解,案件始末主要是浙江宁波本土知名海产品品牌“史翠英”接连遭遇诉讼纠纷,意外牵出陈渊涉嫌借高利贷事件。 (记者 闫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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