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母子深夜被打昏房屋遭强拆 多部门被追责
原标题:平顶山暴力强拆追责多部门
7月21日,麻伟玲、胡凯母子居住的6号楼现已被全部拆除。废墟后为名门地产公司建设中的回迁新房。
督查组成员到医院看望胡凯。
7月12日凌晨,河南省平顶山市居民胡凯及其母亲麻伟玲,在绢纺厂家属院的家中熟睡时,遭多名社会人士闯入。母子二人被打昏后抬走,房屋遭到强拆。早在今年5月份,包括胡凯在内的家属院住户曾集中向平顶山市、新华区有关部门和平煤神马集团、三梭公司反映拆迁方存在骚扰住户的行为。
经相关领导要求,7月19日至22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建部及河南省信访局、住建厅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督查组,赴平顶山市针对此事开展实地督查。新京报记者全程跟访。
中央督查组到达平顶山后,19日当晚到强拆现场实地察看,20日走访麻伟玲、胡凯母子,听取相关单位汇报,前后约谈、走访相关单位负责人60余人。根据督查意见,三梭公司、当地派出所、住建局等单位被追责。目前,拆除工作负责人李某、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事件缘起
强拆者来自一爆破公司
7月20日上午,督查组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见到治疗中的麻伟玲、胡凯母子。主治医生介绍,胡凯的主要伤情为腰椎横突骨折,麻伟玲为下颌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母子二人的伤情均为轻伤二级。
经走访当事人及事发地群众,当地警方初步还原了事发经过。
事发的7月12日凌晨,李某、宋某二人组织40余人来到中兴路绢纺厂家属院,对院内部分未拆迁楼房进行拆除。在拆除至6号楼时,拆迁公司钩机负责人彭某安排工作人员胡某、周某进入6号楼内查看是否有人。
胡某上到胡凯所住的3层后,与胡凯发生冲突,继而厮打起来。厮打中,胡凯用一把菜刀将胡某头部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拆迁公司见胡某受伤后,剩余人员上楼对麻伟玲母子进行殴打,并将二人抬到楼下空地。随后钩机将胡凯家前后窗户强行拆除。
房屋被拆后,平板车拉住钩机离开。为阻止钩机离开,胡凯爬上平板车。平板车行驶一段路程后被逼停,胡凯随后报警。
经警方调查,事发当晚组织拆迁的李某、宋某等人来自平顶山市鹰豪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二人利用鹰豪公司的拆除资质,组织社会人员40余人,负责家属院的旧房拆除。
纠纷原由
补偿标准一刀切引不满
胡凯向督查组解释,一直未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原因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偿方案一刀切,补偿标准不公平。
根据开发商名门地产公司提供的补偿安置协议,家属院内住户拆迁后可获得一套90平米的新房。新房价格分两部分计算:原住房面积按1:1扣除;剩余面积按1800元/平米补差。此外,如有住户想要大于90平米的住房,超出90平米部分需按市场价购买(约5800元/平米)。
胡凯认为,不管原住房面积是10平米还是40平米,一律按90平米补偿,原住房面积较大的住户就吃了亏。胡凯家原住房面积为31.85平方米,在家属院中属面积大的。胡凯提出:“如果10平米的能补偿一套90平米的,那我们要求一套110平米的。超出90平米部分,我再给他们(名门地产)10万块钱。”
督查组约谈了家属院中另外6名住户,其中3名已签协议,3名未签协议。胡凯的不满在未签协议住户中具代表性。9号楼一刘姓居民对督查组表示,除补偿方案一刀切,超出90平米的部分价格太昂贵。“公司停产后,我们工资每月只1000多元,生活困难。5800元,根本出不起。”
绢纺厂家属院1-13栋楼共有518户,目前尚有70余户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多名住户反映,今年4月份以来,家属院曾发生撬门、砸窗户等骚扰事件,双方对立情绪进一步加剧。
督查定性
企业无权“委托拆迁”
麻伟玲、胡凯母子被强拆的房屋属于三梭公司家属院。经督查组调查,三梭公司即原来的河南第一绢纺织厂,1970年投产,1997年被原神马集团兼并。2008年,集团重组成立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三梭公司成为集团全资子公司。2007年,因经营困难,三梭公司全面停产,职工工资和有关费用依靠向平煤神马集团借款支付。
2009年,平煤神马集团决定对三梭公司原绢纺厂家属院进行改造。集团负责人解释,此举既是为帮助三梭公司摆脱困境二次创业,也是为解决原绢纺厂职工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
但项目开始后,由于政策、资金等问题,土地开发改造进展缓慢。经综合考量,平煤神马集团决定对家属院地块实行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本,解决资金困难。
经招标等程序,2013年4月,三梭公司与名门地产(河南)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名门公司对三梭公司的家属院地块进行开发改造。2014年9月,平煤神马集团、三梭公司和名门地产(河南)有限公司、名门地产(平顶山)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发补偿协议。协议中明确名门地产(平顶山)有限公司负责产权户的拆迁安置补偿事宜。
随后,名门公司与鹰豪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委托其拆除三梭公司家属院旧房。
这种委托拆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联合督查组成员、河南省住建厅相关人员介绍,据2011年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是房屋征收补偿的唯一实施主体,其中,强拆工作只有法院可进行,任何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强拆。
三梭公司不仅未申请当地政府实施区域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还自行与名门公司签订协议,违法委托该公司负责拆迁及补偿事宜,违反了《条例》规定。李某、宋某组织的强拆,属违法拆迁。
处理结果
出警派出所等被追责
经督查组核查,平煤神马集团、三梭公司和名门公司在对家属院地块开发改造中,存在未依法办理拆迁手续、违法委托开发公司进行拆迁活动、深夜强拆职工房屋等问题。在此过程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比如当地住建部门对三梭公司未办理拆迁许可、名门公司暴力、违法拆迁问题等未履行相关监管责任。当地公安部门接到胡凯报警后,在距事发地较近情况下,约半小时后才到达现场,存在出警不及时、处置不到位问题。
根据督查组意见,平顶山市和平煤神马集团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其中,对住建部门分管副职和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民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派出所政委和带班队长诫勉谈话,对三梭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同时,平顶山市和平煤神马集团成立专项整改落实工作小组,由平顶山市和平煤神马集团主要领导包案,解决动迁矛盾,重点查处断水断电、暴力拆迁等行为。
联合督查组组长、国家信访局督查室主任潘建民:平煤神马集团对三梭公司家属院地块施行改造,其出发点是利用企业土地进行开发,在解决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的同时,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本意是好的。按照“棚户区改造”政策制定的拆迁安置方案对职工很优厚,是为三梭公司职工办的一件好事。家属院房龄较长,职工居住面积较小。在督查过程中,住户也都反映盼望着早日回迁,住上新房。但三梭公司在制定补偿安置标准时,一刀切的安置方案引起部分原有住房面积较大的住户不满,引发对立情绪。
采写/摄影 新京报记者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