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长达5年 东兴证券南昌一营业部遭查处

26.08.2015  10:24

江西证监局官网左上角“通知公告”第二条即是此《决定》  

记者同志,江西省证监局近日在其官网刊登了一个《决定》,称从2010年8月至2015年4月,东兴证券南昌抚河北路滕王阁证券营业部在余干县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这为啥无证经营5年才被发现?有没有危害投资人的利益?”为此,中国江西网记者8月24日前往该营业部采访,但遭婉拒。

江西证监局官网称“未经批准,在上饶市余干县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长达5年之久

近日,有匿名网友向中国江西网反映:江西证监局官网近日发出通告《关于对东兴证券南昌抚河北路滕王阁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称从2010年8月至今年上半年,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东兴证券南昌抚河北路滕王阁证券营业部未经批准,在上饶市余干县利用固定场所,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但该《决定》并未说明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该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具体是指什么……”该网友不解地问:“现在社会都提倡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该营业部为啥能在余干县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多年而未被查处,其中有没有猫腻?

关于对东兴证券南昌抚河北路滕王阁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全文

记者登录江西证监局官网,发现左上角《通知公告》栏第二条即是此《决定

记者为此于近日登录江西证监局官网,发现其左上角的《通知公告》栏目中,第二条即是网友所反映内容“关于对东兴证券南昌抚河北路滕王阁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点击进入后,看到该《决定》的发文时期是上月底,发文机构是江西证监局,《决定》称“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现场图片、风控系统监控名单、客户历史委托记录等证据证实”,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情形”,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依法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决定”通知该营业部在2015年7月31日前,向江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以便组织检查验收。

接到网友反映后,记者遂于近日在网上找到了该营业部的两个联系号码,拨打过去后,都是自动语音转接;好不容易转到人工接听后,该服务员称其不晓得南昌抚河北路滕王阁证券营业部办公室的电话,也无法转给该营业部办公室。记者于是留下电话,让其告知领导后再回复;当天下午,记者就接到自称东兴证券的电话“我们公司不接受此类采访”。

在无法电话预约采访的情况下,8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东兴证券南昌抚河北路滕王阁证券营业部。听了记者的来意后,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就去向营业部领导汇报。不到5分钟,李先生回复记者“我们领导说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也已经处理完了,没什么可说的了”。(记者周再奔)